尊敬的網友您好,根據《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7〕93號)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從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累計繳費滿12個月以上的,視為本人申請申領技能補貼,可以享受職工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分為三種:一是參保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000元。二是參保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1500元。三是參保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2000元。如您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向所在單位申報后,由單位向省職業技能評價指導中心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