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記者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方便參保群眾特別是基層農牧區群眾對臨床民族藥制劑的使用需求,青海省醫保局、青海省衛生健康委、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青海省藏(蒙)醫醫療機構制劑醫保目錄》(以下簡稱《制劑醫保目錄》),將492種藏(蒙)醫醫療機構院內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全國率先實現藏(蒙)醫醫療機構制劑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此次制定《制劑醫保目錄》,是針對全省藏(蒙)醫醫療機構制劑名稱不規范、規格不統一、調劑品種少、醫保支付標準設立難度大等問題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制劑醫保目錄》結合基本醫保功能定位,排除滋補保健等非治療性制劑后,最終將臨床使用頻率高、全省通用的492種治療性制劑品種(2763種規格、7種劑型)納入《制劑醫保目錄》,占全省藏(蒙)醫醫療機構制劑品種的71.4%,基本涵蓋全省藏(蒙)醫醫療機構臨床常用制劑品種。
《制劑醫保目錄》明確了醫保支付政策,結算醫療費用時制劑定價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按醫保支付標準執行,超出部分由患者個人承擔;制劑定價低于醫保支付標準的,按實際定價執行。對于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州)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可調劑使用的院內制劑,明確按程序報經青海省醫保局備案后,醫?;鸾o予政策支付?!吨苿┽t保目錄》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